2008年8月29日 星期五

何謂癌症:癌症的基本認識

什麼是癌症

1. 癌症來自癌細胞不自律的繁殖
2. 癌細胞來自正常細胞的突變
3. 癌細胞不受體內自律系統的約束
4. 癌細胞常有侵犯性、蔓延性
5. 它與正常細胞爭攝營養、破壞體內新陳代謝系統、免疫系統及正常組織

由於癌症來自多種病因,經長期發展出來的慢性病,年齡愈老,得癌症的機會愈多。一個人在邁入四十歲以後,須更注意健康,並做有意義的、選擇性的癌症篩檢。

癌症是怎麼引起的

1. 癌症大多是外來的。
2. 它可以從食物得來。
3. 它可以來自病毒。
4. 它可以來自煙草對呼吸道的影響。
5. 它可算是工業病的一種。
6. 它可來自遺傳。

癌症分級

1. 癌症的診斷,須經過活組織切片或細胞檢查,證實並加以分類之後按病情、分佈及進展作適當的分期,以便推知預後及訂定治療計劃。

2. 癌以有無遠端轉移及其程度分為五期:

A. 零期(Stage O) 零期表示腫瘤能在癌症前病變中,並且仍在非侵犯階段。其診斷大多依賴病理學的分析決定。
B. 第一期(Stage I) 此期的腫瘤尚屬於局限性,沒有淋巴系統的侵犯,亦無遠端轉移。
C. 第二期(Stage II) 當病況繼續進行而侵犯了淋巴系統。
D. 第三期(Stage III) 一般而言,此期患者的原發性腫瘤有了較大規模的局部繁殖,而且局部淋巴組織亦受侵犯,其嚴重性較第二期更甚。
E. 第四期(Stage IV) 如果說零期及一期是早期癌病,第二期是中期,第三期則是晚期癌病;一旦病情進入第四期,則以末期相稱,其條件之一即為遠端轉移之出現。病程進入第四期,表示癌細胞已突破局部及管區淋巴系統防線,而長驅直入四處流竄。當一個轉移病兆被偵知,並經證實,極可能尚有其它病兆陸續出現或暫時隱而未發,到了此一階段,多數病人,已喪失治癒的機會,其治癒原則多屬症狀之控制及保守性的處置,以提高病人的生活品質。

癌症進展規律性


1. 在源發地,從小到大(顯微鏡下至1公克,或十的一次方到十的九次方個細胞)。
2. 從源發地,侵犯到附近組織或淋巴(十的十次方到十的十二次方個細胞)。
3. 在源發地侵入血管或從局部淋巴蔓延到遠處的器官(十的十二次方個細胞)。
4. 少數的癌症惡性度較高,其蔓延至遠處器官的時間極短(如肺癌)。
5. 血癌的發展大多是一開始就全身的。因此當癌細胞將人體的組織器官作為成長及生產的基地時,其造成的傷害,在初期時較少,其治療比較簡單,效果也好。當它開始蔓延後,治癒率就顯著的減低,甚至失去治癒的機會,其治療引起的傷害或副作用也成正比的增加。

癌症可以治癒嗎

1. 理論上所有癌症均可治癒。
2. 若及時正確治療,成功的機會可超過90%。
3. 早期治療,對其他正常組織的影響亦較小。

由於癌症在發展過程中,可能引起身體一些器官的變化,這些變化可以精密的檢查方法測知,藉著這些檢查,可以達到早期診斷、早期治療效果。

治療癌症的方法

1. 外科手術
2. 放射線治療
3. 化學藥物治療
4. 生物及免疫治療

除了早期的癌症可以單科治療外,多數的癌症需要多科整合的治療。

癌症治療成功因素

1. 病人積極、參與、主動的態度。
2. 找到關心、專業能力強的癌症醫療團隊。
3. 追蹤檢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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