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

12/05 健檢擴大範圍 納入肝炎篩檢

健檢擴大範圍 納入肝炎篩檢
台北市政府為增進市民健康,訂定「台北市民健康檢查及篩檢實施辦法」,除將衛生局進行的各項健檢、篩檢項目整合並法源化,也擴大部分中央全民健檢實施範圍,費用則由衛生局編列預算支應。

實施辦法已在上月經市府法規會審議通過,目前送請議會備查,如能在此次會期通過,明年1月1日起就可實施。

這項實施辦法主要訂定「學齡前兒童整合性篩檢」、「學童氣喘防治過敏篩檢」、「成人癌症防治篩檢」、「成人整合性篩檢」等服務,由衛生局委託特約醫療機構進行,費用由衛生局年度編列預算支應。

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陳美如說,未來衛生局將以主動出擊方式,深入社區舉辦健檢篩檢服務,便利民眾也增加市民接受健檢的意願。

「學齡前兒童整合性篩檢」項目中,將主動至已立案的公、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,對學齡前兒童實施心雜音、隱睪、疝氣、口腔檢查,及視力、聽力篩檢。

另外,鑑於調查發現北市小一學童氣喘病盛行率達2成,每年將針對小一入學新生進行氣喘問卷調查,篩檢結果為高危險群兒童,衛生局將安排至特約醫療院所抽血,進一步進行過敏篩檢。

在成人癌症防治篩檢中,除衛生署的成人預防健檢項目外,放寬婦女接受乳房超音波檢查對象,目前衛生署補助50歲至69歲婦女每2年接受1次乳房超音波檢查,北市則放寬為設籍北市的30歲至49歲婦女,每年可接受1次乳房超音波檢查。

辦法中也特別納入肝炎篩檢項目,設籍北市滿40歲以上市民或B型肝炎帶原者、一等親內為B肝帶原者等高危險群,每年可接受1次篩檢服務。設籍北市滿18歲以上市民,在接受成人癌症防治篩檢時,可同時接受每年1次胸部X光檢查。

沒有留言: